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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11月12日22位网络作家发出联合声明,声讨百度文库侵权后,50位作家(包括韩寒、郭敬明、李承鹏、贾平凹等)本月15日又以“这是我们的权利”为题,发文集体征讨百度,称百度侵权已堕落成窃贼公司。百度方面表示,此事他们暂无回应。(3月16日《京华时报》)
这次联合声讨百度侵权的50位作家,大都是非常著名的畅销书作家,拥有广泛的读者群,其影响力不容忽视。再加上公开信发布的时间点是“3.15”,不管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中的巧合,注定要掀起一个大风波来。
如果还有印象的话,此前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也曾引起过一段维权争议,国内某些作家就公开对之声讨,要求其停止侵权。最终,谷歌承诺支付给作家部分上传费用,并按比例分享以后的下载收入,才结束了争议。百度文库虽然也是模仿谷歌的数字图书馆,但是,与谷歌的有偿使用不同,百度不仅不支付版权费,还公开鼓动网友非法上传,并独享所有利润。这种方式,就像李承鹏所言的“小偷”,不但从作家的手中偷去作品,还利用为赚钱的工具。
自从谷歌退出大陆后,百度在搜索领域一支独大,再无能撼动其王者地位的竞争对手,并不断向其它领域扩张,一跃成为国内IT业的龙头。可是,百度虽风光无限,却因肆意圈地,采取各种手段打压竞争者,并为了牟取更多利润,不惜放松审查标准,采取竞价排名的方法抬高收费,纵容造假者、虚假信息、有害信息长期占据搜索前列,成为弄虚作假的帮凶,多次受到媒体的批评。
此前,百度音乐的非法侵权行为,已经让音乐界遭到摧残,音乐人无利可图,沦为替百度“打白工”,造成国内音乐原创力不足,好音乐亦乏善可陈。而这一次,百度又将魔爪伸向文字领域,肆意侵害文字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且无视作者的多次声讨,对公开信亦置之不理。造成此种情况,既有国内数字版权保护的落后因素,亦有侵权者的违法成本太低的因素。而另一方面,作者的维权成本却很高,既费时费力,还拿不到多少赔偿金,也使许多作者望而怯步。
但是,要看到,在信息技术发展到今天,数字化已经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所有能够转换成数字化的领域,诸如音乐、文字、图片、音像等等,其传统地盘都遭到了网络的侵蚀,并且在不断地萎缩。因此,必须重视保护数字版权,维护著作者的合法权益。否则任由百度这样的侵权而不管,就会威胁到著作者的生存,进而影响到创作力。如果著作者失去了创作动力,那么在不远的未来,人们在文化生活领域,面对的恐将是一片荒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