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0年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普医疗”)在 2010年度期间,与股东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在厂房租赁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公司无关联交易计划。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 2007年 1月 7日公司与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签订的《厂房续租合同》(合同期限为 2006年 11月 8日至 2014年 11月 7日),2010年度公司租赁了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的厂房面积为 7,900平方米,单价为 8.5元/每平方米/每月。年租金为 805,800元。2010年公司应付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租赁费 402,900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 0.44%。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0年 6月 30日起解除与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签订的《厂房续租合同》。公司已将其半年租金进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公司 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无。
二、关联方情况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目前持有公司7,347,47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9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属公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厂房租赁系按照合同规定的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租赁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的厂房,系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关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真实、合法、有效,程序合法,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