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不扫来历不明的二维码守护信息安全,购买保健品认准“蓝帽子”标识,食品生产经营不得使用金箔……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亳州市消保委发布了“3·15”消费警示。
严格落实法律法规
随着“双减”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可能会出现这方面的消费纠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审慎选择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重点注意培训内容、师资、课时、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处理等内容。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如果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消费者可以拒绝。
家装是投诉的高频领域,消费者选择家装服务时,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选择信誉好的正规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一定要注意看清合同内容是否翔实,对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要予以拒绝,建议首付款控制在20%以内,选择根据施工进度分期付款。
积极引导“科技向善”
随着网络诈骗案件的不断增加,信息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消费者消费时对于需要留下个人信息需慎重,不扫来历不明的二维码,不安装可疑的App;对涉嫌违法收集个人信息的App,要拒绝使用并投诉举报。
近年来,直播购物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正规平台和渠道,详细了解产品质量价格等情况。不要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不被明显低价所误导,下单前了解清楚商品的质量、功能、效果及价格等情况,切勿盲目跟风购买。鉴于网络和电视购物相关信息删除后恢复难,消费者购买时应及时保留相关原始记录,产生纠纷时,及时向经营者当地有关部门投诉维权。
强化特殊群体保护
老年人是消费维权的高发群体,尤其是保健品领域,受害者较多。老年人在保健品消费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惕,牢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正确识别“蓝帽子”标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核查保健品企业及产品信息。
儿童玩具重安全,危险因素须警惕。家长们选择儿童玩具时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3C认证标志的玩具,增强安全意识防患未然,发生意外伤害及时就医,保存凭证及时投诉。
践行绿色低碳消费
食用金箔有风险,奢靡拜金需抵制。金箔不是食品添加剂,更不属于食品原料,在食品中使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一些伪劣金箔甚至可能含有其他重金属或污染物,消费者应当共同抵制这种有违良好社会风气的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的做法。
拒绝白色污染物,绿色消费护环境。广大消费者要共同行动起来,拎起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不用或少用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树立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