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4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  (2014年8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令第9号公布 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实行进出口准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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