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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的实施意见

来源: 互联网 类别:政策法规 2017年09月06日 12:09:00

2017年8月25日,山西省省长楼阳生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重点把握了四个方面:一是把贯彻国家“十三五”食品和药品规划精神和山西省实际有机结合,突出指导性和针对性;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主要矛盾;三是注重可操作性,尽可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途径和方法;四是坚持社会共治,注重发挥政府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面作用,落实各方责任。


  《实施意见》共九个部分,三十五条。《实施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要求和发展目标,围绕落实各方责任、突出综合治理、优化政务环境、创新监管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构建社会共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制订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提出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和监督抽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实施意见》任务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明确要将意见任务和建设项目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楼阳生省长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要求,食品药品安全关系重大,是社会问题、经济问题、也是治政问题,近年来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成绩应予以肯定。今后,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系统治理,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防控,切实把“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到从生产端到消费端的全链条,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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