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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宣传日”持续提升对特殊食品的科学认知

来源: 人民资讯 类别:AI互联网 2021年08月19日 12:08:00


7月29日,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走进药店、酒店、商场、地铁口等人流密集区,开展特殊食品科普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采取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设置询问服务台、开展现场咨询、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以及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宣传,从如何科学认知特殊食品、如何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陷阱、如何正确选择购买渠道等方面,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特殊食品,了解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的认知和理性的消费观念。   

在长乐公园地铁口,《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看到刚刚结束晨练的李大爷来到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设立的宣传台前,询问如何才能买到正规的保健食品。执法人员耐心地解释:“首先要到证照齐全的销售场所进行购买,比如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购买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外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蓝帽子’标志。依据产品功能和适宜人群选购,按照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还要仔细察看包装上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同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并妥善保管。”执法人员还告诉李大爷,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如果对购买的产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特食处了解到,从2017年11月起,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末都要举行一次全市规模的特殊食品专项宣传活动。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这个周末确定为特殊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的“固定宣传日”。每到这一天,西安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就会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和校园,采取多种形式,为广大消费者和食品从业人员,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宣传特殊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据介绍,西安市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数量超过两万家,数量多、分布广。在向消费者宣传特殊食品相关知识的同时,监管部门主动出击、主动作为,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以部分专营销售企业为试点,以规范销售专区管理、完善购销台账、净化宣传内容为标准,探索推广示范门店工作。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特食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为了让示范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监管人员到店向区域经理、店长和员工宣讲《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让从业人员了解掌握特殊食品的基本概念,以及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区别、法律法规对特殊食品的相关要求、销售过程中禁止夸大和虚假宣传等需要注意的事项,帮助企业进行人员素质、法律知识等“软件”方面的提升。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还现场指导建立特殊食品销售专区,按照要求标明销售区域,与普通食品分开摆放,在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张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提示标语。同时,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还精心印制了《婴幼儿配方食品购买提示》,在其中特意加入了有关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消费提示,通过帮助企业规范销售设置,完成了示范单位的“硬件”提升。 

  通过“软件”与“硬件”两手抓的方式,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逐步规范西安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市场秩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出良好的特殊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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