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头条>> 政策法规 >>药店内非药品商品社保卡“刷”不得

药店内非药品商品社保卡“刷”不得

来源:合肥日报 类别:政策法规 2010年09月17日 12:00:00
1号馆-消杀卫生 2号馆-免疫力 3号馆-营养系列 4号馆-奶粉 5号馆-乳膏贴剂 6号馆-特医特膳 7号馆-包装 8号馆-进口 9号馆-原料

88蓝保健品招商网资讯导读:

药店内非药品商品社保卡“刷”不得
一旦查实将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药店内摆放食品、化妆品和保健品如今已不稀罕,可有部分药店却允许顾客使用社保卡来“刷”各种非药品类商品。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如果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内的药品换成以外商品,将面临取消“定点”资格,2年内不再签订服务协议。

    据介绍,合肥市目前共有22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与市医保中心实现实时联网。根据合肥市医保政策规定,医保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专用于本人医疗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尽管政策明文规定,医保卡不能用来刷食品或保健品,可现在不少药店都设置了食品、日用品专柜,药店‘打扮’得跟超市一样。”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按照经验,只要顾客提出要求,个别药店还会“顶风作案”,违规允许顾客使用社保卡来购买食品、日用品和化妆品等医保范围以外的物品。

    针对存在的利用医保卡购买非药品类商品的现象,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曾出台《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其中明文规定,零售药店如果出现不校验社会保障卡或不按处方规定配(售)药品,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内的药品换成以外药品、生活用品、保健用品或其他物品的行为,以及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个人账户变现服务等,都将面临重罚。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将立即停止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年内不再签订服务协议。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88蓝保健品网无关。如无特殊注明均为本站(88蓝保健品网)原创,版权归88蓝保健品网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