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房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保健品与药品摆放在一起销售,这一做法将在本月开展的“万家药店无假药”活动中受到严查。记者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得知,自5月份开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全省全面开展“万家药店无假药”活动,对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等行为进行规范。
目前,我省零售药店共有11500多家,服务范围遍及城乡,随着药店数量增加,规模的扩大,经营品种的增多,零售药店的药品管理水平以及药学服务质量等方面都需加以规范和监督。
据悉,此次检查的重点是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和地址、进货渠道、非药品销售、药学人员在职在岗等情况,督促零售药店符合以下8项要求: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出租或转让柜台;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应当开具规范的销售凭证;不得将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不得违法发布药品广告、不参与销售虚假广告药品;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在职在岗;不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药品。省药监部门提醒市民,如发现药店违规经营可向当地的主管部门举报。(胡宗德、孙斌园、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