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销售模式“一刀切”的问题。当然,有两个大前提,一是保健品在商超里销售合理合法没毛病,作为一个流通渠道,商超很重要;二是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对保健品进行会销,会销也不是保健品商家的专利。在这两个前提下,可以设想,如果保健品的店家都成了商超的模样,结果会是怎样。
一是让消费者失去了服务。保健品是关乎健康的产品,健康的机理异常复杂,由此保健品对于健康的干预和调理在每个群体甚至每个人的身上表现不尽相同,面对保健品,绝大多数消费者都存在着想买但不敢买想用但不会用的问题,第三方的广告和产品的说明书已经难以回答消费者的困惑,只有通过个性化的交流才能够让消费者了解保健品的属性。了解自己对于保健品的受用程度。而这样的交流,只有通过商家输出个性化的服务才能够实现,这样的服务显然是商超无法实现的。
二是让保健品市场失去了营销。商超的营销在于两点:一是广告的支持,二是店家的优惠活动。保健品也有两个特点,一是产品属性的信息需要反复进行有针对性的不同方式的输出,才能让消费者明白;二是产品价格透明度较低,因此降价促销不会带来市场的燃点。显然商超的经营和保健品的市场属性并不契合。由此可见,商超不是保健品理想的流通渠道,利用店面对客户进行教育才能够实现有效营销。
三是让销售商失去了客户。在商超的销售环境中,传递服务和营销信息的主体是店面的布置和布局,靠品牌和商品吸引顾客,而保健品营销中重点依赖是店里的销售人员,吸引消费者核心是销售商的凝聚力。很多消费者购买保健品是因为一个好销售的亲和与服务。这与商超热门商品打折促销完全是两个路数。
四是让违法者失去了制约。个别监管者期望保健品店面商超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流当中会出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这显然是一个误判。一是保健品营销当中虽然有不规范的行为,但是真正刻意违法甚至犯罪的人少之又少;二是,一个活跃的市场也是一个自律自净的市场。真正的骗子,在公众场合大张旗鼓地进行违法活动,在店面的会销活动中作假,会有规矩的同行和明白的消费者以及暗访的监管者进行指证,而把这样的交流场所给取缔了,真正的违法者也会渗透到民间,失去了市场的约束。
五是让监管者失去了作为。对于保健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对消费者进正确的消费选择教育。而最打动人心的教育就是监管部门通过消费者喜爱的市场终端吸引受众,通过受欢迎的经销商传递出的健康消费知识。可以想象,如果保健品店都成为商超,监管部门也就脱离了地气,少了一条和消费者沟通,传播消费提示的渠道。他们的工作就少了一个亮点,履职也多了一分缺憾。
六是让大市场失去了活力。商超主打的是消费者必需的普通食品和日用消费品。这些商品的一大特点就是其属性消费者心知肚明。而保健品不是消费者的刚需产品,是需要用服务用体验用教育来讲明白的产品。把保健品的店家都成了商超的模样,很多经销商特别是处于创业成长阶段的小微企业,会难以生存,因为这些商家没有能力投资商超,只能以付出自己的体力以及智商情商来获得收益,砍掉了他们用来打拼的小店,他们只能退出,保健市场也就失去了活力。
必须说明,进商超也是卖保健品的一种方式,而且一些知名的保健品品牌一直在走广告+大流通这样的营销模式。但是商超绝不应该也绝不可能是保健品唯一的流通渠道。事实上,同保健产品的丰富多彩一样,保健品营销模式也在不断地创新。对于大多数保健品的经营者,把保健品店开设一个接地气、有人气,具有销售、教育、交流等多功能的服务终端,是一个最优的选项。其实这个道理作为每天走市场的监管者也是心知肚明,但是为什么他们还希望保健品店面商超化呢?无非就是一个理由:监管一个单纯卖货的商超,比起监管一个内容丰富聚拢人气的服务终端要简单省力。
看看国家的政策。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恢复,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要“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要“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由此可见,让保健品的店家都成了商超的想法和做法,既违背行业的需求,又违背国家的大政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