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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县检察院接群众反映称,丰县学士园附近一店铺在出售保健品的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情况,且针对群体主要为中老年人。
检察官在调查取证后发现:该店铺正在销售某保健品,以现场发红包、发礼品、免费品尝保健食品、免费体验按摩座椅等方式广揽中老年人进店听取保健品宣传。
该产品外包装上标注其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脂。但销售人员在现场讲座时称其可治疗“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疾病,甚至在产品已标注使用量的情况下宣称按照病情可超剂量服用。因此,该产品虽对价格高昂,但对此深信不疑的中老年人却花费大额款项购买该产品。
检察官认为,该店铺行为已侵害社会公众利益:商家在推销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疾病治疗用语,夸大产品功能、虚构使用效果,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外,“免费体验+虚假宣传”是保健食品营销市场乱象中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严重误导消费者,损害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病人的健康安全和经济利益。
丰县检察院现已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能,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辖区内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