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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建议中小学校等室内场所配置空气净化器

来源: 互联网 类别:行业动态 2019年12月11日 12:12:00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0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空气污染(霾)人群健康防护指南(简称《指南》)的通知,建议幼儿园、中小学校、办公室、室内健身场所等室内场所配置空气净化器,尽量降低PM2.5浓度;有条件时,可采用新风装置引入新鲜空气,防止二氧化碳浓度过高。

  国家卫健委介绍,霾对健康的直接影响以刺激症状和急性效应为主,主要表现:眼和咽喉部刺激、咳嗽、呼吸困难、鼻塞流鼻涕、皮疹等,上呼吸道感染、哮喘、结膜炎、支气管炎等疾病的症状增强,部分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疾病的发病率、就诊率、入院率增高等。

  截图来源:国家卫健委网站

  霾污染对人体的间接健康影响。国家卫健委指出,霾的出现会减弱紫外线的辐射,影响人体维生素D合成,导致小儿佝偻病高发,并使空气中传染性病菌的活性增强。霾还会影响人们的心理健康,使人产生压抑、悲观等不良情绪等。

  国家卫健委还指出,霾污染防护的重点人群主要有三类,第一类为儿童、老人、孕妇等敏感人群;第二类为心肺疾病患者,如患有冠心病、心力衰竭、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人;第三类为长期在户外作业的人员,如交警、环卫工人、建筑工人等。

  对于室内场所防护措施,国家卫健委指出,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宜在空调系统中配备对细颗粒物有效的空气净化装置;未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宜在室内配备空气净化器。

  国家卫健委还表示,幼儿园、中小学校、办公室、室内健身场所等室内场所,建议配置空气净化器,尽量降低PM2.5浓度;有条件时,可采用新风装置引入新鲜空气,防止二氧化碳浓度过高。

  国家卫健委强调,公众个体作为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切实加强自我健康防护,学习防霾知识,掌握防霾技能,正确使用防霾工具,减少自身暴露,维护自身健康。另外,公众个体作为霾污染排放的相关人,要从自我做起,积极参与室外大气质量改善行动,特别是霾污染严重时,自身要减少空气霾污染的源头排放,尽量少烧煤、少开车、不烧烤等行为,坚持有益于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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