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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品消费警示

来源: 互联网 类别: 2019年02月13日 12:02:00

一、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是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特殊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保健食品宣称对疾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或广告的保健食品能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后果。

二、认准保健食品标志。购买时请一定认准正规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国家规定的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天蓝色的,形状类似“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相关产品信息可登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三、正规场所购买产品。购买保健食品应到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含“保健食品销售”)的正规药店、商场、超市等诚信度高、有售后保障的经营企业,购买前应认真核实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保健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产品信息。消费者选购食用保健食品时应看清包装上标注的适用人群,不能随便食用保健食品。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应索取、留存好购买的相关票据。

四、切勿盲目参加讲座。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义诊、赠送礼物甚至免费旅游等活动形式,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参加,并通过所谓“专家”、“教授”找虚假患者“现身说法”等,夸大功效,进行非法会议营销或宣传,误导消费者高价购买保健食品,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朋友,切勿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议、旅游等活动,避免上当受骗。

五、有质疑打投诉电话。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我们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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