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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海关11月整治工作情况

来源: 互联网 类别:行业动态 2018年12月12日 12:12:00

2018年11月以来,乌鲁木齐海关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推进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了工作实效。

一是继续加强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管。11月,乌鲁木齐海关检验检疫进口食品1183批、2362.72万美元,检出不合格进口杏干1批、5.81万美元;梳理进口食品备案标签0个,废止0个。

二是严格落实进口食品前的准入、进口时的检验检疫和进口后监管制度三个环节。“三个环节”中,重点加强对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的检验监管,确保中、外文标签标识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对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进行集中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食品添加剂是否超范围使用、产品中文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突出重点品种、高风险食品品种以及问题多发的进口商。

是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对辖区出口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管,积极向出口食品企业宣传宣贯进出口食品、保健食品政策法规及标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意识。11月以来,共检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3家,未发现产品掺杂使假问题和问题标签。

三是积极利用日常监管、现场抽查等机会,积极讲解进口食品保健品标签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指导公众理性选购,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相关知识,鼓励消费者对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四是加大国境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力度。11月,乌鲁木齐海关现场业务处、阿勒泰海关、霍尔果斯合作中心海关和都拉塔海关对国境口岸区域内未经许可生产或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行为以及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共计检查企业55家。重点检查了口岸食品流通单位索证索票制度情况、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的合法性情况、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宣传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况,未发现欺诈与虚假宣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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