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苏州市政府召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市民身体健康”议案办理推进会。会上,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京生宣布在各市、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设立警务室,并进行了授牌。至此,苏州市及下辖十个板块实现食药监局警务室全覆盖。
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苏州市食药监局加强与苏州市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于2016年1月在全省食药监系统率先成立警务室,标志苏州市食药监部门、公安机关之间的行刑衔接工作迈出了关键的一步。驻点警务室成立一年多来,苏州食药监局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了“亲密无间”的行刑衔接机制。双方将专业技术与侦查办案进行了有效结合,健全了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机制,着力破解执法办案难题,推动了行政案件向刑事案件的转化,提升了联合执法能力和效果。警务室成立以来,苏州市食药监局向公安部门移送食品药品案件110余件,协助公安机关办理食品药品刑事案件近20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人。
在此基础上,苏州在全市市场监管(食药监)系统建立警务室。各驻食药监警务室由辖区公安机关、市场监督(食药监)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属地公安机关根据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确定1至2名民警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市场监督(食药监)部门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配备专职行政执法人员与民警联合开展工作。苏州市食药监局与苏州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全市统一的食药警务室工作职能、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指导规范全市食药监警务室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