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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来源: 互联网 类别:行业动态 2017年03月13日 12:03:00

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16年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和主食类产品专项抽检中,半固态调味料(自制)、糕点面包(自制)、复用餐饮具、自制饮品等4类餐饮食品抽检684批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7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总体样品检验合格率约为98.68%。检验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期餐饮食品中半固态调味料(自制)34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糕点面包(自制)26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复用餐饮具5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自制饮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餐饮食品9批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偃师市城关镇新新路天天禾饮品店销售的标称偃师市城关镇新新路天天禾饮品店生产的液体酸奶(生鲜乳),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400;1300;1700;1300;760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M=5。

2.淇县真新鲜奶吧销售的标称淇县真新鲜奶吧生产的鲜奶,脂肪检出值为2.53g/100g。标准规定为≥3.1 g/100g。

3.郑州市纯醇乳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市纯醇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醇酸牛奶(发酵乳),酵母检出值为350CFU/mL。标准规定为≤100 CFU/mL。

4.武陟县三阳乡金贝港蛋糕房销售的标称武陟县三阳乡金贝港蛋糕房生产的枣糕(热加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78g/kg。标准规定为≤0.5 g/kg。

5.长垣县仁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垣县仁富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吐司(热加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704g/kg。标准规定为≤0.5 g/kg。

6.郑州市郑东新区牛牛鲜奶饮品店销售的标称郑州市郑东新区牛牛鲜奶饮品店生产的巴氏杀菌乳,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4;54;48;49;51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M=5。

7.郑州市郑东新区牛牛鲜奶饮品店销售的标称郑州市郑东新区牛牛鲜奶饮品店生产的原味老酸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20;280;140;200;380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M=5。

8.淇县真新鲜奶吧销售的标称淇县真新鲜奶吧生产的老酸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20;20;98;26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M=5。

9.巩义市紫荆徐锦记饭店销售的标称巩义市紫荆徐锦记饭店生产的餐具(碟),金黄色葡萄球菌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核查处置情况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郑州、洛阳、鹤壁、焦作、巩义、长垣等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将不合格结果告知经营单位并对涉及单位进行核查处置,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对涉嫌违法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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