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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网贵阳6月17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州台熊瑛)日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退市食品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对腐败变质、超保质期、包装破损、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强化退市食品监管,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退市后回流入市。
《指导意见》要求,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退市食品管理责任,做到处置得当、管理留痕、去向可查,对退市食品自行或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建立食品销毁台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重点食品经营单位按月上报退市食品的退回、无害化处理及销毁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不合格退市食品处置信息,严厉查处退市食品改头换面再次上市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