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保健品包装设计时,需要注意一些标识规定,以下就列出了一些有关保健食品包装上需注明的规定。
保健食品:系指标明具备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相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备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标食品。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现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现面积最大的外表,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外表可用做主要展现版面。
保健食品作用称号:在保健食品称号中,用于标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称号部分。
保健作用申明短语:以短语情势对保健作用的简略介绍或描述。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一切标识内容必需契合以下基础原则: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现版面右侧的包装外表。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现版面右侧的信息自版面不能满意标签标示的要求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称号:标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称号。
保健食品称号、保健作用、功效成分、相宜人群和保健食品同意文号必需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同意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含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性、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类似或相同。
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备治疗疾病的功用。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法必需符全以下基础原则: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
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方法的规则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一个信息版面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需清楚、醒口、直观,易于识别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取对照色。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需稳固、耐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
必需以标准的汉字为主要文字,能够同时运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需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准确。所运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计量单位必需采取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保健食品称号
1、当国家尺度、行业尺度中已规则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称号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2、不得运用国家已规则运用的药品称号,不得运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会的称号。
3、在采取标明保健食品实在性的专用称号的同时,可运用能标明该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称号。当有多项保健作用时,可同时采取多个保健食品作用称号,也可采取能综合性地标明一切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称号。
4、必需采取标明保健食品实在属性的专用称号。当以原料或功效成分称号作为专用称号时,该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需是产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5、保健食品称号应标于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现版面的显著位置。当同时运用按1、2和3规则所采取的专用称号、保健食品作用称号和其它称号时,这些称号应平行排列,字体可大小有别,但都应以以严惩或粗体字书写,应端正、清楚、醒目。
6、在采取标明保健食品实在属性的专用称号的同时,可运用“新创称号”,“牌号称号”或“商标称号”。还可同时运用按2规则所采取的保健食品作用称号。
保健食品标记与保健食品同意文号
1、由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标记与保健食品同意文号并列或上下排列标于“主要情示版面”的左上方。
2、当主要展现版面的外表积大于100个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记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
3、保健食品同意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卫食健字( )第 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同意”。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1、净含量应标于主要展现版面的右下方,应与主要展现版面的底线相平行。
2、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食品的净含量
液态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升、或ml、L;
固态与半固态食品:用质量,单位为:克、千克、或g、kg;
3、销售包装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需标明该销售包装中一切固形物的总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示意。
4、同销售包装中的保健食品分装于各容器或以互相DuLi的形态包装时,应在最小容器的包装上标示该容器中保健食品的净含量。同时,销售包装的保健食品净含量应标示为最小容器的数量乘以(×)单一形态的保健食品的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