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GSP认证跟踪检查作出统一安排。省局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企业诚信记录及投诉举报情况,确定全年GSP跟踪检查对象,制定全省跟踪检查的实施方案,并督促方案的执行,审核跟踪检查的结果;省局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负责跟踪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跟踪检查的具体计划和现场检查方案,审查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统一检查标准。为保证跟踪检查工作质量,省局审评认证中心专门组织召开全省药品GSP认证检查员培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GSP认证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统一对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的把握尺度,并对检查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检查员在跟踪检查中要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切实维护认证检查尊严和认证形象。
三是突出重点内容,扎实开展检查。结合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等形势要求,今年GSP跟踪检查在完成以往重点检查内容的同时,加强了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冷藏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认证跟踪检查,增加了对一些经营规模较大、基本药物配送量较大等企业进行跟踪检查,消除跟踪检查监管盲区。
四是严格结果运用,促进经营规范。对跟踪检查中反映出的经营行为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限期整改或者给予行政处罚。其中收回GSP证书企业2家,暂控GSP证书企业1家,按规定办理歇业企业1家,下发整改通知书企业24家。
通过对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进行GSP认证跟踪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时发现了部分企业在GSP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纠正了不规范经营行为,促进了安徽省药品流通秩序的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