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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要求,组织开展了2017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在对你市金宝医疗器材(上海)有限公司的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生产地址已无与生产医疗器械产品相关的设施设备,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检查情况(详见附件)已由检查组告知你局派出的观察员。请你局及时掌握企业注销情况,并及时报送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
附件:金宝医疗器材(上海)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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