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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体约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类别:政策法规 2013年06月21日 12:06:00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专题会议,集体约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全面贯彻全国保健食品打“四非”工作精神。

  萍乡市局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培训,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刑法修正案(八)》等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条款的具体要求及违法犯罪的界限,提高法律意识。二是加强管理,全面完善保健食品管理相关制度,切实加强保健食品购销存管理,严格制定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等。三是加强自查,近期对企业自身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活动。对自查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产品,主动上报的,可以依法减轻相关处罚,协助查处违法违规企业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自查发现违法违规产品,不予上报后又被市县级药监部门检查发现的,一律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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