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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检察聚焦“达人探店”广告合法性 规范网络营销新业态

来源: 互联网 类别:市场营销 2025年04月01日 07:04:25
在当下,打开短视频或社交平台,各类网红博主的探店“种草”视频屡见不鲜,内容覆盖餐饮、旅游等诸多领域。这些视频以第一视角,分享博主实地探访店铺产品、服务与环境后的体验评价,因相对客观真实,深受普通消费者信赖。凭借直观的消费场景展示和强大的流量裂变效应,“网红探店”已成为商家推广的重要手段。然而,这种看似寻常的营销方式,却存在着诸多法律法规问题。
2023年5月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通过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必须显著标明“广告”字样。这表明,若达人探店视频存在商业合作,如商家付费推广、附加团购链接等,其本质即为广告行为,需按要求标明“广告”,否则涉嫌违法。
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时发现,自去年下半年起,一些“网红”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发布“探店”视频,分享对餐饮店铺食品口味、服务水平的评价,还在视频下方添加团购链接。但这些“探店达人”利用网络影响力发布具有广告属性的视频时,未显著标注“广告”字样,或标注字样不易被消费者识别,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针对这一情况,洋浦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向行政主管机关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规范辖区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食品餐饮广告视频的行为。要求相关短视频平台用户在发布食品餐饮“探店”视频并附加购物链接时,依照《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在广告视频显著位置标注“广告”字样,以强化商业广告发布的可识别性,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引导互联网良性消费。
行政主管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约谈相关MCN机构,要求其严格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MCN机构也积极配合,加强对旗下签约主播的管理与培训,确保发布视频广告时规范标注“广告”字样。检察办案人员在被监督单位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后,对相关“探店主播”近期发布的互联网广告视频进行评估,发现整改后此类视频均已规范标注“广告”字样,整改成效显著。
尽管法规要求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达人探店”仍存在多重违规现象。其一,标识缺失或模糊,部分视频未标注“广告”,或标注位置隐蔽、字体过小,消费者难以察觉;其二,虚假宣传与数据造假问题突出,部分网红为获取佣金夸大商品效果,甚至虚构好评,导致消费者频频“踩坑”;其三,责任主体复杂,MCN机构、平台、商家与网红之间利益链交织,责任划分模糊。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洋浦检察院的此次整改行动,为规范“达人探店”提供了可借鉴的治理经验。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约谈MCN机构,规范广告标识,并对整改成效进行后续评估,这种“穿透式监管”直达产业链上游,避免了仅处罚个体网红的局限性。同时,互联网平台也应加强内容审核,对未标注广告的视频限流或下架,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行业自律与培训,引导从业者平衡商业利益与法律义务。
专家指出,为促进探店经济健康发展,需在政策法规中明确广告信息披露的方式与程度,如字体大小、显示时长等标准;强化行政责任和补充民事责任,增强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和对消费者的救济力度;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将违规商家、MCN机构及网红纳入信用监管,公开失信记录,形成社会监督压力;通过案例宣传提升公众对“软广”的辨识能力,鼓励举报违规行为。
探店视频的合法性关键在于“透明化”。只有通过法律刚性约束、平台技术赋能、行业自律提升以及消费者意识觉醒的多维协同,才能实现商业推广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双赢。未来,随着监管技术的不断深化和行业生态的持续净化,“真实分享”与“合规广告”的界限将更加清晰,为数字经济注入可持续发展的诚信基因。(记者 畅凯 编辑 邹宇 林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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