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广告的表现形式的丰富以及内容的多元化,国家也相继颁布和修订了法律法规对保健食品广告和功能声称进行严格监管。
庶正康讯技术法规经理吴迪表示,超范围宣传保健功能和成分对于保健食品广告而言是个大忌,例如,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出现“糖友”则可能涉嫌暗示疾病治疗功能;出现身体部位图案可能涉嫌暗示相应保健功能;“立马”、“击退”等词语涉嫌功效承诺或保证等都尤其需要注意。还有一些情况下, 广告中会暗示“人人都缺乏”、“代替日常饮食”等也属于误导消费行为。
此外,《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从近期的处罚案例中,我们也能观察到监管部门对于普通食品包括跨境产品、“药食同源”食品以及农产品等都是也进行着严格的广告监管,互联网领域也不再是法外之地。
吴迪提示,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还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作为营养健康的从业者更要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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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河南优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视频广告,由广告演员伪装成“专家”,并宣称其所销售的保健食品“沙棘晶粹粉”“红景天”等具有疾病治疗功能。
经查,远鉴恒辉(北京)国际医学研究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普通食品“纳豆激酶胶囊”广告,宣称具有“溶解血栓、疏通血管、降低血液粘稠”等疾病治疗功能以及“抗氧化,提高人体免疫力”等保健功能。发布普通食品“柠檬酸钾胶囊”广告,宣称具有“降尿酸 缓解关节疼痛 排清除结石尿酸”等疾病治疗功能。
经查,广州巴兹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保健食品“巴兹 Speakin®左旋肉碱咖啡粉”广告,宣称使用该产品“没有任何的副作用”,对保健食品作出安全性的断言和保证;发布普通食品“巴兹 防弹咖啡固体饮料”广告,宣称该产品具有“不惧脂肪 不惧热量 嗨吃自由”等保健功能,且广告中有关该产品含有“日本的小麦蛋白粉”的宣传表述与事实不符。
2024年9月,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榆林市榆阳区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普通食品“桑黄”广告,宣称“桑黄具有非常显著的抗癌、降血糖、提高人体免疫力等功效”“桑黄多糖具有抗癌、杀死癌细胞、阻止癌细胞转移、消炎、降血糖、解毒之功效”等疾病治疗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