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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来源: 市说新语 类别:政策法规 2022年12月19日 09:12:46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食品835批次样品。

检出其中

 

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8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

 

北京、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产品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及时公开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并向总局报告。 

 

 

具体情况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甘肃璟创农产品有限公司洛门经销部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四门慈云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头道醋酿造食醋,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淘宝网好吃山西(经营者为山西省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改妹副食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西省运城市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运乐锅巴(牛排味),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三张换琴物美鲜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陕西省渭南永顺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嘴巴恋人锅巴系列(油炸型膨化食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京东新颖沁休闲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新颖沁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日照景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丝,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京东巧麦母婴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省合肥巧麦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常州市千家万铺商贸有限公司中国总经销的、Alter Farmacia, S.A.(原产国:西班牙)生产的依诺铂欧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其中香兰素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维生素D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识要求。 

 

 

 

 

(二)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煎茶铺镇家福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辛章周哥淀粉制品厂生产的鲜土豆粉,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庆市南川区欣彩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重庆轩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展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牛板筋(调味面制品),其中酸价(KOH)检测值不符合有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天猫柚子小子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山东省临沂柚子小子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巨鼎金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烘炒葵花籽(烘炒类),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三张镇世纪亿都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陕西省西安乐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香瓜子,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凤凰镇华荣超市销售的、标称浙江省金华市乡土诗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葵瓜籽(焦糖味),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湖北斯威特糖业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糖粉,其中色值检测值不符合有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中规定,食醋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mL,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3CFU/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膨化食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菌落总数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5×104CFU/g。食醋、膨化食品、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二、香兰素

 

香兰素是一种常用香精、香料类食品添加剂,因具有香荚兰豆香气及浓郁的奶香,广泛运用于各种需要增加奶香气的调香食品中,尤其是乳制品、烘焙食品、饮料和食用油中。按照标准要求使用香兰素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但大量摄入香兰素会导致头晕、恶心等症状,严重时会造成肝、肾损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0至6个月婴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可按照规定限量使用香兰素。从婴儿配方食品中香兰素检测值来看,可能是企业在切换不同月龄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过程中清洗不彻底所致。

 

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200mg/kg。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控制好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四、酸价(KOH)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严重超标时会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酸价超标的食品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调味面制品》(Q/WZH 0001S—2020)中规定,调味面制品中酸价(KOH)的最大限量值为3.0mg/g。调味面制品中酸价(KOH)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五、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六、色值

 

色值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是白砂糖、绵白糖、冰糖等质量等级划分的主要依据之一,主要影响糖品的外观,是杂质多寡的一种反映,也是生产工艺水平的一种体现。《糖霜》(QB/T 4092—2010)中规定,一级糖霜的色值最大值不得超过60IU。糖霜中色值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关键工艺控制不当,也可能是运输和储存条件不佳导致色值升高。

 

七、维生素D

 

维生素D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是婴幼儿以及儿童生长发育不可缺少的微量营养素,除了对骨质的矿化作用外,还参与机体的各种代谢、免疫等反应。维生素D缺乏不仅可导致钙的吸收利用降低,出现佝偻病、骨软化症及骨质疏松等问题,而且可能导致免疫系统功能紊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规定,维生素D含量应在0.25—0.60μg/100kJ范围内,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复合营养素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的配方设计不匹配,也可能是生产工艺安排不合理或者混合工序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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