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销售虚构中绿保健品“康复德胶囊”为名在牡丹江开展传销活动被抓-88蓝保健品招商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销售与市场 > 政策法规 > 以销售虚构中绿保健品“康复德胶囊”为名在牡丹江开展传销活动被抓

以销售虚构中绿保健品“康复德胶囊”为名在牡丹江开展传销活动被抓

来源: 经济新资讯 类别:政策法规 2020年12月26日 08:12:00



牡丹江打击传销 抓获参与“中绿”传销组织人员

该团队通过拉人头方式获得下线提成和点数,根据购买产品的数量和所获得的点数为依据获得相应等级,从业务员、组长、主任、科长(包含总扶持科长)、经理五级传销层级,采用“五级三进制”方式,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的传销组织。

2012年4月份,被告人伍某梅经舒斋(身份不详)介绍,以43500元的价格购买“中绿”产品,正式加入“中绿”传销组织。2014年,被告人马某英经严某某(身份不详)介绍,以2900元的价格购买“中绿”产品,正式加入“中绿”传销组织。

2018年8月,伍某梅升任经理,与总扶持科长马某英,寝室科长刘某某、李某某、舒某等人在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栖西里饭店楼上、东安区东安市场小区1、西安区二轻西园小区等窝点开展传销活动,整个团队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管理人数共计48人,层级达到三层以上,伍某梅违法所得共计60000元、马某英违法所得14700元。

经侦查,2019年7月8日1时许,被告人伍某梅在牡丹江市康居新城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到案;2019年7月7日23时许,被告人马某英在牡丹江市西安区朝鲜三区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到案。

东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伍某梅、马某英以推销虚构的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以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参与传销的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层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刑罚。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人伍某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马某英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被告人伍某梅违法所得60000元,予以没收;追缴被告人马某英违法所得14700元,予以没收;作案工具优盘1个、手机4部、学习笔记115本,均予以没收。[,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