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鲁中网·海报新闻6月29日讯(记者 崔中英)6月29日,淄博市文明办、市新闻办联合召开淄博市2020年第一、二季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会上,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开展食品药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记者了解到,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集中销毁查获假冒伪劣、过期食品4.5万件,责令不达标网络订餐业户下线整改1095家,全市检查保健食品重点场所1742处。
会上,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张永军介绍说,在食品方面,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实现了“五个一批”,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集中销毁查获的假冒伪劣、过期食品4.5万件,货值金额547.8万元;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主体,摧毁“黑工厂”“黑窝点”41处,打掉犯罪团伙7个,公示黑名单7人,重点查办了制售假冒安琪酵母、假茅台、非法经营食盐等案件,取缔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主体63家,责令不达标网络订餐业户下线整改1095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相关部门通报公安机关案件线索52个,移送司法机关13件;公安机关侦办食品领域犯罪案件111起,判决17人;刑事处罚68人,行政处罚121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公开案件363起,媒体曝光典型案例91起。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制定《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完善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还与“美团”、“饿了么”第三方平台启动了“餐食封签 放心消费”项目,推广餐饮外卖包装盒加贴食安封签,设立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160名。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探索推行保健食品会销活动场所网络远程监控、将校外托管场所纳入“互联网+”智慧监管范围,全市检查保健食品重点场所1742处、“保健”类店铺2546家,约谈直销及会销保健品经营业户商家、会场出租单位、旅行社338家次,对30家直销企业的195个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进行了全面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对83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价格专项检查,立案查处9家。开展保健食品“五进”宣传694次,举办科普讲座78场。
在药品方面,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组织企业约谈、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监管台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措施,重点围绕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在岗、药品购销渠道等12个方面的内容对全市不同区域零售药店进行明察暗访,确保药品零售环节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179家次,警告627家次,责令整改1017家次,立案查处216起;241个执业药师证撤销注册,82家药品零售企业因不再符合认证条件等原因注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撤销GSP证书1张,收回GSP证书11张。监管信息及时录入监管系统,收撤证情况已在市局门户网站曝光台栏目进行公示。
发布会上还对四起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案例一:博山区王某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2020年2月,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王某销售的出口转内销消毒棉片(第二类医疗器械)未依法备案,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未依法备案和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案例二:周村区某卫生室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处购进药品案
2019年10月21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周村区某卫生室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卫生室使用的标示为“安徽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系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处购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淄博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当事人违法购进的中药饮片,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82.6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7.10元。
案例三:张店区某奶茶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2019年8月27日,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奶茶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限的食品原料加工奶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当事人已过期的食品原料,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案例四:某水厂生产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及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19年7月30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某水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生产的桶装水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经检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GB19298-2014的要求,为不合格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人民币1865元;没收违法生产的桶装水及用于违法生产的标签、塑料桶帽;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