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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重点查处药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广告

来源: 互联网 类别:政策法规 2019年04月02日 12:04:00

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整治将以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虚假广告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通知要求,严肃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低俗庸俗媚俗或者社会影响大的互联网违法广告,早发现、早处置,依法从快从重查处。

  通知指出,整治工作将聚焦重点媒介、重点广告问题。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重点查处以下互联网违法广告: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说明治愈率、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违法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对未来效果、收益等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收藏品、招商广告;对升值或投资回报有承诺,或者对房地产项目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广告;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曝光案件等手段,形成有效震慑。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案件,上级机关要挂牌督办,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不得以行政约谈代替行政处罚,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同时,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要主动适应移动客户端、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广告快速发展新的形势需要,创新监测方式,提升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为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提供有力支撑。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判,规范监测线索处置,对总局派发的涉嫌违法线索要及时依法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

  另外,加强协同监管。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执法联动,开展联合约谈、联合查处、联合惩戒,形成整治合力。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统一调度指挥,适时开展督导调研,及时通报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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