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烟台9部门联合启动百日行动,将重点整治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日用消费品等行业及领域———
“保健”乱象整治攻坚战打响
水母网1月22日讯(烟台日报记者 逄苗 通讯员 莫言)21日上午,烟台召开全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协调会,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民政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委等9部门联合行动,打响一场“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攻坚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营造稳定健康、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
重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品也成为一些人日常必备保健、食疗产品。基于此,部分不法商家为赚取高额利润,不惜采取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传销等不法手段,甚至以中老年群体为对象进行非法营销,把消费者的血汗钱乃至看病钱、养老钱掏空。从严治理保健品市场乱象迫在眉睫。
“通过开展联合整治,全面排查‘保健’市场存在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市市场监管局长王文锋说。百日行动中,烟台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欺诈消费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行业及领域。
记者从协调会上获悉,烟台将重点打击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完善保健食品市场管理
“百日行动中,烟台将加大对违法会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完善保健食品市场管理。”王文锋表示。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行为,以及为违法违规经营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烟台将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重点查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对于网络交易领域的“刷单炒信”,使消费者对产品的销售状况产生误解的行为,以及缺乏科学的评奖依据和评奖标准,组织虚假的商品或者经营者荣誉评比的行为也将列入重点查处范围内。为虚假宣传行为提供技术手段等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方面,烟台将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重点媒介,重点查处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重点查处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测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暂停办理直销相关审批
专项行动期间,烟台将严厉查处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对于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农村农贸集市、边远农村地区侵害农民消费群体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将重点查处。
烟台将严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加大对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的监管力度。“烟台将严格直销行业市场准入,配合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做好暂停办理直销相关审批、备案等事项。”王文锋说。对于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有虚假宣传、超直销产品范围经营、在未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在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处罚的基础上,撤销所涉直销产品备案;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相应分支机构直销经营资格直至吊销该企业直销经营许可证。
依法严厉打击直销企业经销商通过寻找特定群体锁定顾客群,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打着直销旗号,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产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的行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重点查处以免费赠送旅游为噱头销售“保健”产品(服务),并组织消费者进行旅游活动的行为。此外,烟台将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管理要求,强化ICP备案、域名和IP地址等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加强对互联网网站、APP、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虚假信息的清理,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APP、公众号等。各地加强对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的指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