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腾讯公司发布公告称,“今日头条”及“抖音”系列产品运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腾讯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即日起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同时,腾讯宣布暂停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要求两公司赔偿人民币1元,并在自有新闻媒体平台全量推送公开道歉。
根据公告,腾讯方认为,头条系两家公司通过其自有新闻媒体平台等渠道大量发布、传播贬损诋毁腾讯公司的言论、文章或视频,不仅对腾讯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及侵权,也严重破坏了商业合作的信任基础。腾讯公告特别提到,5月30日,今日头条甚至通过故意修改标题、篡改文章来源的方式,在其自己控制运营的数亿级新闻媒体平台上大范围主动推送文章《要多少文件腾讯才肯收手》,严重侵害了腾讯公司的声誉。
而此前,一则带有马化腾影像的视频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推送给上百万抖音用户,也曾引发涉嫌侵权的质疑。目前,双方之间的争执已进入法律程序,谁是谁非有待法院判定。不过,从互联网发展的全局视角来看,随着一些大型互联网公司的迅速成长,其在给整个行业带来技术溢出和商业活力的同时,也确实存在一些有悖于良性竞争的行径,并产生一定的负面溢出效应,破坏了公平竞争的互联网环境。
中国互联网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一路走来,出现过一些争议和乱象,但整体而言,制度日臻健全,监管逐步严格,法律愈发完善,恶性竞争的空间已然比过去逼仄很多。当前的互联网行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既为腾讯这样的巨头提供了长期发展的优渥土壤,也孵化了今日头条这样的独角兽。因此,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在这样一个开放的环境中遵守既定规则、通过良性竞争共同把蛋糕做大才是长久之计。
实际上,随着用户规则意识抬头,互联网企业其实都在极力避免落入“破坏规则”的窠臼。但“转载侵权”“二跳广告”“低俗内容”等饱受争议的现象屡屡发生,又提醒着人们乱象并未彻底消除。在互联网行业经过草长莺飞的长足发展进入到稳健有序的建设性阶段后,越是大企业越应该明白法律和道德的边界,越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之下开展良性竞争。
毫无疑问,互联网行业内任何恶性竞争都是不明智的,借助各种渠道进行商业诋毁、散播谣言、随意抹黑等行为,更是既扰乱了商业秩序,也触及了相关的法律底线。此次腾讯起诉今日头条,事实与结果究竟如何还有待查证,但的确给整个行业提了个醒,企业的精力和资源应该投入到生产更加富有创新意识和敬畏用户体验的优质产品上,而不是消耗在无边际的口水战之中。
建设网络强国,推动中国互联网持续向好发展,离不开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离不开互联网主体特别是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建设性作为。现实之中,互联网巨头们之间的纠葛和争执,或许不可避免,但任何纠葛都应基于客观事实,任何争执都应该基于法理逻辑,而不能凭借越过公序良俗乃至法律底线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来达到不正当目的。
随着互联网事业的不断发展,增强互联网企业使命感、责任感,共同促进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时代课题。企业越大,营造良好市场氛围的责任和义务也就越大,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互联网企业能够彻底告别无谓纷争,让竞争回归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