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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 互联网 类别:政策法规 2017年09月25日 12:09:00

国家总局部署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河北省局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深入推动整治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工作亮点有:一是明确重点,扩大整治范围。在总局要求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的基础上,我省将全部药店纳入整治范围,并将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未上报自查和上报自查问题为零的企业、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投诉举报线索较多的企业列为检查重点。二是明确分工,提高检查覆盖率。各县(区)局对辖区内的药店、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诊所进行全覆盖检查;各市局对辖区内10%以上药店、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诊所进行重点检查;省局根据各市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明确角度,发挥多部门协作优势。集中整治检查发挥省市县联动,药品流通监管、稽查、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等多部门协作优势,从日常检查、稽查办案、GSP认证多个角度入手,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执法,严肃纪律,严查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药品经营行为。截止7月底,全省共自查上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1176家,自查上报诊所38726家,未上报自查药店182家,未上报自查诊所225家。河北省局对未上报自查企业名单进一步汇总向社会公开,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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