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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机制 强化监管措施 全面构筑乌兰察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线

来源: 互联网 类别:政策法规 2017年06月22日 12:06:00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多措并举,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机制,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保持当地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平稳态势,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坚持党政同责,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健全责任体系。市、县、乡三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均完成升格调整,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动员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建共享,构建了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高效顺畅的一体化工作格局。(二)强化组织领导。乌兰察布市市委、政府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办公会和专题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市人大和政协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专题协商和调研活动,督促国家和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2016年,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制定了相应的文件并加以贯彻落实。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参与形成具有建设性、指导性的工作报告;配合市政协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协商,并审议通过了食品安全专题协商会议议程(草案),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良性运行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三)保障经费投入。2014年以来,乌兰察布市累计投入1亿元,配置了必要的食品药品监管和检验检测设备;各旗县市区政府按照人均每年15元的标准,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2015年开始,市政府将连续五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农贸市场建设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配套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和检验经费逐年提升。(四)严肃问责追责。乌兰察布市市委、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权重由原来的1%增加到了5%。印发了《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对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地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责任领导严肃追责。通过严格考核问责,形成了倒逼机制,有力推进各地各部门明责知责、履责尽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机制


  (一)率先完成体制改革。乌兰察布市于2014年4月率先在全区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县乡三级全部独立设立监管机构,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两责”给予充分保障。(二)筑牢安全监管防线。按照“一乡一所”的原则,全市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所110个,并进行了标准化建设,目前标准化建设率达61.8%。监管和检验人员增加到1234人,基层监管机构实现了全覆盖。(三)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对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了包括生产经营、应急管理、案件稽查等制度104项,健全了监督检验、风险监测、责任追究、应急处置、执法联动“五大体系”,完善了农畜产品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两大机制”。(四)提升监管检验能力。监管能力方面:结合“互联网+”、监管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城区建立了集投诉举报、实时监控、在线监管、移动执法、电子追溯、全民监督6大功能于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指挥中心,实现了食品药品“智慧监管”,成为全区较早进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互联网+”时代的盟市之一。检验能力方面: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已经投入使用,丰镇市、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国家区域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室即将投入使用,加大了基层食品快检投入和检验力度。2016年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200多批次,合格率为98%,检验比例达3.36批次/千人;完成食品快检7000多批次,快检比例较上一年度增长251%。完成药品抽检711批次,合格率达93.1%,抽检比例较上一年度增长19.3%,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和自治区增补目录品种抽检达到全覆盖。(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改进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食品药品执法人员累计每人每年培训时间达62学时,从业人员累计培训达20万余人次,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全市各级公安部门均成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2014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万余次,共立案1200余件,全部结案,依法关停企业和商户85家;出色完成自治区督办案件5件;确保了国家、自治区、市本级100多项各级各类赛事活动和重大会议保障任务的“零事故”


  三、坚持产管并重,保证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过程安全


  (一)日常监管网格化。根据市县乡村四级食品监管权限,全市共划分了11个旗县市区“大网格”,110个苏木、乡镇、街道“中网格”,1341个嘎查、村、社区“小网格”,100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和1762名协管员全部纳入监管网格,切实做到了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二)食品“三小行业”标准化。在“三小行业”整顿规范提升的基础上,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示范创建全覆盖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创建标准”,通过持续努力,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示范创建标准实现了全覆盖。(三)小作坊生产园区化。积极引导和扶持小作坊入园统一经营,强化源头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全市已建成食品加工园区13个,食品加工小作坊入园率达80%以上。(四)小摊贩经营市场化。农村牧区:全市建成便民连锁超市1218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配送率达到80%,极大地提升了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水平。城镇:加强农贸市场建设,推行集中经营、统一监管,建成29家综合农贸市场,流动摊贩入市率达到95%。特别是中心城区建成1个康泰惠民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及9个二级惠民园农贸市场和100多个加盟店,实行“1+9+X”连锁经营模式,为加强源头管控、保障食品质量、改善卫生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6年,中心城区新规划的惠民园绿丰农贸市场已将辖区所有酒类批发企业纳入统一监管。(五)小餐饮改造透明化。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工程,通过以奖代补和企业出资,打造了1848个亮化厨房,基本完成了4800多家小餐饮的改造升级,实现了在线实时监管。稳步推进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目前,全市量化分级管理率为92%。其中优秀为12%,良好为45%,一般为35%。


  四、坚持共建共治,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大格局


  (一)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充分发挥食药安办职能,协调各成员单位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体平台,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迎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验收动员大会、食品安全宣传周、用药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知识“六进”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积极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引导社会广泛参与。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完善“12331”投诉举报体系、落实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公布食品药品企业“红黑榜”、支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将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和安全教育之中等方式,动员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共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线。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培训力度,坚决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首要责任,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切实增强了企业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

  (四)打造食品安全文化品牌。将食品安全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积极开展“文明餐桌”活动,通过张贴标语、制作文明用餐宣传台卡等形式,大力弘扬“尚德、守法、诚信”的食品安全文化,倡导“光盘行动”,以健康向上的食品文化来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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