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所谓的‘好评如潮’竟也有不少水分。”北京海淀区某高校教师谭慧经常在网上买牛排。最近,她在某大型电商平台上看到,10片/1300克的“澳洲家庭纯菲力西餐牛排”只要98元,价格诱人。谭慧起初有些疑虑:“低价背后会不会有猫腻?”但她查看购买评价后发现,这款牛排可谓“好评如潮”,有2000多人给出了好评。于是,谭慧下单购买了一份。孰料,买回的“爆款”牛排竟是拼接肉。(6月18日《人民日报》)
现在网上购物,人们都喜欢查看该商品的购买评价,如果价格低廉又“好评如潮”,一般都会毫不犹豫下单购买。然而,北京这位高校女教师在“好评如潮”的误导下,买回的“爆款”牛排竟是以次充好的拼接肉。笔者认为,这种以虚假“好评如潮”诱导消费者的行为,也是一种消费欺诈,监管部门应该采取得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商品看得见摸得着,质量好坏也能现场进行辨识。但在网上购物就不一样了,只能看到网商提供的商品图片,与实物是否一致,消费者无法知晓。而消费者判断一款商品质量的好坏,大都依据购买者对该款商品的评价或销量。如果多数购买人的评价都不怎么好或销量不佳,消费者往往会放弃购买;如果“好评如潮”价格又不贵,相信大多数消费者会下单购买。只要“评价”确实是购买者在切身感受的前提下做出的客观评价,消费者把这种真实反映商品质量及价格状况的评价作为购买的参考依据,一般很少会出现质量等问题,也少了消费纠纷。
然而,许多网商为了促销商品,竟在购买评价上做起了“文章”。而一些中介机构也从中看到了“商机”,提供快递作单、代为签收、完结交易、好评截图等“一条龙服务”,通过刷单平台帮助有需求的网商们大刷“好评”或为其竞争对手刷“差评”以抬高自身。双方的“苟合”,炮制出了大量虚假“好评”和不真实的销量数据,常常使消费者受到蒙蔽而上当。国家工商总局早在2014年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就明确,不得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对于违反者,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但由于违法成本较低,面对售卖低劣商品所获取的高额利润,不法网商就有不惜以身试法的冲动和恶意。而对网上恶意刷单行为的打击,由于取证相对困难和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也使得大量恶意刷单组织者逍遥法外。
网上虚假“评价”,不仅破坏了交易数据的真实性,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也严重扰乱了网络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对这种新型消费欺诈行为,不能坐视不管,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不法网商的违法成本,利用现代信息化的网络监管手段,彻底阻断网上恶意刷单行为。同时,还需要根据新形势出台相关法规,进一步规范网售市场,对那些弄虚作假、欺诈消费等不法行为予以严惩,并将多次违法的网商列入“黑名单”,使其在所有电商平台都无法经营,以便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