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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13期)

来源: 互联网 类别:行业动态 2017年06月08日 12:0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告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18类食品共计23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酒类1批次、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启东市汇龙镇天赢食品厂生产的香甜酒酿,酒精度检出值0.1%vol,标准值0.5%vol  -2.5%vol。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南京家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乐福麻油白腐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0.07g/kg,标准值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穂丰粉业南通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小麦淀粉,霉菌检出值1100 CFU/g,标准值≤100CFU/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四)江苏华尔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银杏葛根粉,霉菌检出值100CFU/g,标准值≤50CFU/g。检验机构为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淮安天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肉松,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0.177g/kg,标准值0.075g/kg。检验机构为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南京、南通、淮安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市局在食品抽检情况通告发布后于2017年6月17日前,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2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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