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秭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完善食品“四小”整治工作标准、落实“四小”整治工作要求,推动“四小”整治全面升级。
一是完善“三整治五统一”工作标准。进一步完善小作坊“三区三防三洁净,三书三证三台账”、小食品店“三证一书两台账,两柜三分三预防”、小餐饮“三书三证一台账,五配三洁五禁止”、小摊贩“五统一”整治标准,让场所分区、设施设备、人员资质、采购验收等规定更加明了,规范化高、操作性强。
二是强化“整一守二管三”工作效果。“四小”不仅靠短时强力整治,更需注重日常维护。秭归县局在整治过程中强化“整一守二管三”,即集中整治一个月,专班守护两个月,重点管理三个月。2015年以来,共计检查小餐饮、小作坊、小食品店、小摊贩7476家次,立案342起,移送司法机关2起,有效净化了食品安全环境。
三是巩固“三级联评联建”工作成效。按照“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总体思路,示范点、示范街、示范县三级联评联建,推动“四小”整治全面升级。完善“四小”整治三年工作规划,在第一轮食品“四小”整治基础上,新增小作坊示范点100家,小餐饮示范点108家,小食品店示范点110家,硬件设施、软件条件普遍有所提升,在此基础上,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形成一批示范点、示范区或示范街,带动秭归“四小”食品全面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