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保健食品行业迎来发展机遇期
2015年10月1日起即将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格的处罚和最严肃问责的要求”对食品行业进行监管。新法的实施,既是对市场的规范,也是行业发展的新机遇。在日前于上海召开的中国保健(营养)食品高峰论坛上,与会专家指出,由于刚性需求持续增长,国家有关政策扶持,以及随着新法实施带来的市场新变化,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将迎来发展的机遇期。
前景广阔:刚性需求+政策扶持
“中国是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市场,因为人口数量庞大。”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主任张中朋引用了数份调查数据:2014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为2.12亿,占总人口的15.5%,65岁以上老人为1.38亿,占比10.1%,接近发达国家老龄人口比例;中国营养保健仍处于起步阶段,普及率不及10%,远远低于美国的70%,人均消费不足20美元,也远远低于美国的101美元;中国大城市营养素补充剂服用率调查显示:男性2.4%,女性3.6%,孕妇36%。
“研究表明,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将有3种需求被释放,旅游需求、房车需求和健康需求。社会整体的消费模式将从注重衣食无忧转变为讲求生活质量,从而大大加速营养健康产品和服务的推广。而2014年中国GDP为63.6万亿元,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同比增长10.1%。”张中朋指出,我国对健康行业的巨大需求正在被释放和激发。“当前,中国是全球营养健康产业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也将是最重要的地区之一。”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会长张大超介绍,2010~2014年间,我国保健食品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从2010年的2600亿元到2014年的约4000亿元,年均增幅10%~15%。他认为,激发保健食品市场持续不断发展的,是我国健康需求的巨大刚需。据统计,2013年,我国慢性病患病率已达20%,死亡数已占总死亡数的83%。
张大超指出,巨大的社会需求催生了政策扶持。2011年12月发布的《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营养与保健品制造业首次被列为重点发展产业,并提出到2015年,营养与保健食品产值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20%;形成10家以上产品销售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企业。
此外,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10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2014年发布《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均对营养与保健食品行业发展形成利好。
抢占先机:创新能力+客观宣传
“全球最大原料供应者。”——这是张中朋对中国保健食品行业目前的定位之一。他介绍说,中国作为世界生产和出口大国,凭借质优价廉,备受国际采购商青睐。其中,在维生素、硫酸软骨素、氨基酸、植物提取物等功能食品原料的生产及出口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而在保健食品进口方面,则以成品为主,以及特色的新原料。“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我国的保健食品原料贸易发展平衡,出口略有下降,而成品贸易快速增长,进口增幅更大。”
张大超指出,令人兴奋的是,当前我国保健食品研发的技术和方法不断增加,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为满足不同的需求提供更多的手段。比如通过更先进的工艺获得更多、更好的物质:高含量的益生菌、高含量的抗氧化剂;提供更科学的检测手段,可以让我们知道在食用保健食品之后身体所起到的变化;提供更多的证据证明,食用保健食品是有益的等等。而在营销手段上,除去传统的直销等渠道外,微信营销、电子商务等也渐成主流,销售手段日趋多样。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涉及“保健食品”内容共13个条款,对入市前的许可管理、生产管理、市场监督、广告管理、违法处罚都给予了规定。在本次论坛上,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黄健生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关保健食品的规定进行了逐条分析,他认为《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将终结近几年保健食品发展的无序状态。对国家、对行业、对消费者都是有利的。
张大超指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最终实施将引发行业变革,他对由此带来的变化和机遇进行了分析:“仿保健食品”的机会越来越少,已取得批准证书的产品机会越来越多;企业应尽快开设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要求的保健食品原料工厂,在适宜地区开设生产可备案的保健食品的工厂;如何鉴别终端产品中是否会有足量的、真实的有效成分将成为科研与市场监管的重点;抓紧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抢占市场先机。
此外,即将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张大超指出,之前健康养生电视节目的火暴,意味着老百姓对健康知识的渴求,科学客观的第三方信息传递,将成为主流并持续发展。(徐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