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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确保完成改革任务,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4年10月11日至16日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的重点是五方面改革任务到位情况:一是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是否按照国办〔2013〕18号、国办发明电〔2014〕17号文件精神单独设置。二是市、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是否完成,是否建立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统一的监管体系。三是是否完成市、县级机构相关人员划转,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力量是否得到充实和加强。四是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人员是否到位,基层监管力量是否得到切实加强。五是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情况及监管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