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保健食品消费进入旺季,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净化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防保健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近日,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保健食品市场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严厉查处近期国家局和省局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加强重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药店、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为重点,严肃查处涉及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等;继续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
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比较规范,进货渠道正规,产品索证索票、台账管理工作到位,销售的保健食品标识、说明书符合规范。但也有个别商家的产品存在标签标示与批件不符、产品分类摆放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马鞍山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当即下发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两节期间,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安排监管人员24小时值班,应对保健食品突发事件,确保两节期间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良好。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保健食品进入消费高峰时期,为了探亲访友,孝敬老人等,一些消费者盲目选购保健食品,给食用者带来安全隐患。我国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食品药品部门建议广大市民,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必须做到“六个务必”:
1、务必不要把保健食品当做药品,也不要轻信销售者的虚假宣传。
2、务必在购买时看清楚保健食品的适宜人群和特定的保健功能。
3、务必不要把许可证号当做是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
4、务必特别关注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的专用标志(蓝帽子图样),不清楚的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也可以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5、务必不要购买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而没有批准文号的所谓的保健食品。
6、务必要保留购物凭证。(张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