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陈某与肖某为初中文化程度,唐某与张某仅为小学文化程度。其中,陈某与唐某在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两地结伙作案,肖某与张某在湖南省衡阳市结伙作案。
2012年2月,嫌疑人陈某从其叔叔陈某某、老乡周某处获取了一个存有800多个京东商城客户账号及密码的文档,一套查看上述账户内资金情况的软件。
其后,陈某开始在他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某小区的住处内,使用自己的台式电脑,利用上述软件对京东商城客户的账户进行扫描。如发现账户内有资金或京东商城优惠券,便冒用客户的账号及密码登陆京东商城网站,盗刷账户内的资金及京东商城优惠券,在网站上下订单购买平板电脑、黄金饰品、手机、彩票等商品,由京东商城将货物快递至嫌疑人指定的地点。
陈某以上述手段盗窃京东商城1620余名客户账户内的资金,在京东商城网站上购买价值约10000余元的物品。
2012年3月初,嫌疑人陈某将这一存有京东商城客户用户名及密码的文档,通过QQ拷贝给嫌疑人唐某,唐某于是采取同样的方式,在其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家中,用自己的台式电脑登录京东商城,盗刷京东商城用户账户内的资金及京东商城优惠券,购买商品。唐某共盗窃了京东商城40余名客户账户内的资金,购买价值约7351元的物品。
据海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介绍,2011年年底,嫌疑人肖某、张某就已经受雇于周某并在湖南省衡阳市的网吧,盗刷京东商城客户账户内资金,在京东商城网站上下单购买商品。
因分赃不均,自2011年12月起,嫌疑人肖某及张某开始单独作案。肖某共盗窃619名客户账户内资金,购买价值近9000元的商品;张某共盗窃83名客户账户内资金,购买价值15000余元的商品。
2012年3月16日,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民警在广东省东莞市将陈某、唐某抓获,在湖南省衡阳市将肖某、张某抓获。警方从4人住处起获部分赃物及赃款。据嫌疑人供称,其将赃物部分转卖,部分留作自用,彩票所中奖金已挥霍。
2011年12月21日,以国内最大的开发者社区CSDN.NET为主的多家互联网用户注册信息库被黑客盗取,涉及的用户资料在5000万以上,资料泄露的账号可能涉及网易邮箱、QQ邮箱、人人网、京东商城在内的多家网站,该事件被称为CSDN泄密事件。同期,天涯社区论坛4000万用户数据泄露。
嫌疑人陈某、唐某、肖某、张某从陈某某、周某等人手中获取的京东商城客户数据,就源自于CSDN泄密事件泄露的数据库及天涯社区论坛泄露的数据库。
近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已向京东商城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技术安全保护措施,有效提高网站安全管理的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