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这一直困扰着相关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日前,中国保健协会表示,继《食品安全法》之后,政府相关部门联手协会正在积极开展促进行业发展的调研,《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原料安全标准》等一系列重要的法规文件将陆续出台。届时,将在稳定企业信心、恢复行业信誉和吸引投资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
去年6月1日生效的《食品安全法》称,“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随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依据法律规定,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围绕保健食品的定义、品种管理、生产经营以及广告监管等问题,展开了紧锣密鼓的调查研究,并对《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到来自社会各界多达万条的意见。
在保健食品注册审批中,最重要的是功能审批部分。据了解,未来保健食品的功能审批将进行重大调整。保健食品的功能审批主要经历了以下过程:卫生部于1996年7月发布的《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中确定了12项可受理的功能,1997年增加至24项;在2000年《卫生部关于调整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美容和改善胃肠道等功能,并去除了抑制肿瘤和改善性功能两项受理功能,最终确定为22项;2003年卫生部印发《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将“延缓衰老”和“抗突变”两项功能改为“抗氧化”功能,并对可受理功能术语进行了修改,最终将功能调整为现用的27项,而这次调整距今也已经有7年之久了。
据悉,此次调整将在科学上更加严谨,在操作上更加灵活。可能调整的内容包括对产品研发过程给予规范,对功能的表述更趋于严谨,对新功能给予更明确的申报细则,对成熟的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审批程序更加简洁透明,以及明确再注册细则等。
保健食品广告是监管的重心,今年政府将出重拳规范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也将取代2005年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成为一部保健食品监管的重要法规。这部法规不仅完善了广告审批与发布管理的原则与程序,最大的进步是给予了监管部门更明确的职责与权限,以此规范保健食品市场。
“新医改方案把预防和控制疾病放在了首位。这表明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治未病的重要性,并将在这方面持续加大公共财政和人力资源的投入,8500亿元医改投入中的20%将用于公共健康教育,国民健康素质的提高将表现在健康意识的大幅提升和保健消费预算的增加。”中国保健协会会长张凤楼表示,中国的保健品行业应借助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即将出台的契机,进行企业自律,净化市场环境;有关管理部门也应当寻求更加合理有效的监管方法,扶植遵纪守法企业,加大打击非法违规企业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