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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更名须两年内无违规

来源: 互联网 类别:行业动态 2011年07月28日 12:07:00
本报北京7月27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出通知,明确保健食品申请技术转让、产品注册或变更产品名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两年内其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通知明确,保健食品产品注册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的,提交补充资料的时限为5个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的,可延长至1年。申请再注册的国产保健食品,在批准证书5年有效期内未曾生产销售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样品试制、现场核查、检验和技术审评等工作。在批准证书5年有效期内曾经生产销售的,申请再注册时要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注册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对同一申请人申报的原料和主要辅料相同、剂型不同的产品,申请人应当提供不同剂型选择的科学、合理的依据。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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