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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本市将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各监管单位(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违法宣传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津食药监保化〔2011〕191号)要求,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全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委托加工、原料辅料购入使用、生产工艺流程等,要对企业生产加工中可能出现的非法添加行为进行排查。
加强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本市将开展对辖区内食品、化妆品批发市场和药品经营企业、商场、超市等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切实净化辖区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按要求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并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加大对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抽验力度。本市将重点加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的抽验力度。重点对宣称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宣称美白、祛痘、去皱、抗衰老功能的护肤产品,祛斑、育发、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洗浴类产品化妆品等可疑产品进行针对性抽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