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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保健食品应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

来源:生物谷 类别:政策法规 2012年02月03日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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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蓝保健品招商网资讯导读:目前,国家食药监局对《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管理上每批产品均应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以便用于追溯该批产品的生产与质量相关的情况。

批生产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生产指令、各工序生产记录、工艺参数、生产过程控制记录、清场记录、质量控制点监控记录及偏差处理等特殊问题记录。

生产指令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数量、主要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理论消耗量、签发人和签发日期。

生产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操作前准备情况记录、操作过程中生产设备状态记录、具体操作的参数记录、生产操作者及复核者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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