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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素补充剂和保健功能可否同时申报

来源: 类别:政策法规 2008年11月07日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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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食品分为两大类:
  一类为特定保健功能食品,是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机能,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的食品。
  另一类为营养素补充剂,是以维生素、矿物质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以补充人体营养素为目的的食品;营养素补充剂又分为单一成份和复合成份两种。
  在申报营养素补充剂时不能同时再申请功能保健食品(如:降血压、缓解体力疲劳等),反之功能保健食品也不能同时申报营养素补充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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