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8月31日表示,中国新广告法实施一年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约2.4万件,罚没款约4亿元(人民币,下同)。
2015年9月1日,中国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在31日举行的新广告法实施一年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说,新广告法实施一年来,全社会广告法律意识显著增强,主要表现在消费者的广告维权意识显著提升,广告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各广告活动主体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传统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名人明星违法违规代言、不满十周岁未成年人代言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测显示,2015年9月以来,违法广告数据连续数月保持在较低水平,广告违法率比新广告法实施前下降了84.29%。
统计数据显示,新广告法实施一年来,相关监测平台月监测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发布的各类广告近500万条次;一年来,中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3200件,罚没款约6700万元。
张国华同时表示,虽然实施新广告法成效显著,但中国广告市场秩序稳定的基础仍有待进一步夯实。特别是近一段时间,一些地区和媒体虚假违法广告出现一些反弹的苗头,需要行政执法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破窗效应”。
他说,企业和媒体的守法自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仍有个别企业和媒体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淡薄,社会责任缺失,一味追求“眼球效应”,发布一些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具有不良影响的广告,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他称,下一步,中国工商部门将履行广告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快广告监管法规修订进程,加强广告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把广告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执行到位,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广告营商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