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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8月1日电 近段时间,盐城大丰市周边地区发现了以销售虫草保健品为名的传销活动,为防止“保健品”传销活动向大丰市蔓延,净化保健品销售市场,大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走访市卫生部门,宣传此类传销的具体手段和危害,通过强化对保健品销售市场的监管,杜绝此类犯罪的发生。
记者了解得知,大丰市公安联合卫生部门对药店、保健品销售商店进行联合检查,排查传销活动苗头隐患,向消费者揭露违法推销保健品、组织传销的手段,引导树立正确的医疗保健消费观念。通过宣传和检查,增强了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群众对非法传销保健品的识别能力。
大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朱连生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224条之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王登科 陈迪明 苏友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