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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管

来源: 互联网 类别:行业前沿 2012年07月27日 12:07:00

商报讯(记者 常珊珊)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的监管,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近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点检查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辅助降血糖、减肥类等产品,对药店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六查”,发现问题的将依法查处。对药店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六查”

      此次监督管理对我省药店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六查”,重点检查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辅助降血糖、减肥类等产品。
      一查管理制度,看药店是否建立、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二查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看企业是否销售盗号、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食品;三查产品有效期,看产品是否超过有效期;四查供货商及产品资质,看药品是否留存供货商及产品资质;五查产品是否有相对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架);六查店内宣传,看经营场所宣传材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中对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产品进货台账或销售台账,或者制度、台账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未索取并留存产品批准证书和合格证明复印件,责令企业下架该产品并停止销售;检查中发现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依据《药品管理法》按照非药品冒充药品处理。

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法查处

     《通知》明确在国务院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实施前,对经营者(含新开办)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资格审查的,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对食品经营的有关规定,以及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审查其经营资格。
      对各市县局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本文来自: 国际旅游岛商报网http://www.hndnews.com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hndnews.com/news/hainan/2012-7-26/48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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