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蓝保健品招商网资讯导读:昨日市消保委发布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消费者辨识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本市消费者对这三类商品的总体识别率仅在50%左右,其中由于不少普通食品“长得”太像后两类产品,其辨识正确率甚至不足45%。
市消保委的调查结果显示,保健食品的辨识正确率最高,能达到70%以上;其次是药品,超过55%;而误认率相对较高的为普通食品,其辨识正确率不足45%。另据数据显示,将普通食品错认为保健食品的概率超过52%,情况比较普遍。
市消保委保健办表示,引起三类商品消费混淆的主要原因有产品客观因素、消费者自身情况及主观认知因素等。其中,产品客观因素实际上就是厂商为了向消费者推销产品而故意混淆概念。
上海保健品协会秘书长张福敏表示,最直观的识别方法就是:药品看是否有“OTC”(市民能够直接购买的非处方药)标识,保健食品则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而普通食品则无上述标识。
6种原因导致三类商品混淆
1.商品名称凸显“成分”
调查显示,近一半的商品名称直接冠以其主要成分。因一般药品的命名习惯采用此法,因此容易引起消费者对食品与药品的混淆;二是经营者可能利用产品所含的“少量”营养成分,暗示消费者该产品中富含该营养成分。例如某宣称富含免疫球蛋白的胶囊类样品,但具体含量却未在商品包装上显示。
2.利用生产或推荐单位的“权威效应”
一些消费者会以生产单位和推荐单位来判断商品性质。例如“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品的配制酒,但它仅仅是普通食品;个别样品仍将“行业协会推荐产品”字样标记于商品名称下,而其实也是普通食品。
3.商品外包装显著相似
一些厂家上述三类商品在包装上显著相似。例如某公司的两件样品 “深海鱼油软胶囊”与“维生素EC含片”;以及两类不同品牌的“维生素C泡腾片”,并非全是保健食品,却采用了类似的包装。
4.产品说明及标签暗示功效
在宣传包装上通过暗示功效的方式来美化商品。例如名为“某胶原蛋白果汁饮料”的样品,其“内调外养 高效美肌”的广告标语可能直接引发消费者对于产品功效的特殊感受,进而产生误解。
5.类似商品市场价格的差异
当几件商品名称、包装与功效均显著相似,但价格差异较大时,价格因素会直接影响判断,从而引发错觉。例如同为胶原蛋白产品的“胶原蛋白维C片”与“胶原蛋白软胶囊”,由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令消费者无从判别,因而辨识正确率不足30%。
6.营养素产品的特殊性
有关法律规定,目前在我国,“营养素补充剂”(国外称之为“膳食补充剂”)仍属于保健食品,但实际上营养素产品不能一概被认作为保健食品。从这次调查结果来看,相关样品的正确辨识率普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