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卫健委公开回复了《关于大力发展“功能标识食品”加快推动健康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建议》的有关建议,并表示“考虑先从已批准的食药物质目录物质入手,探索采用食品数字标签的形式来体现‘健康标识’。目前,正积极协调各相关方面推进试点工作。”
新增“功能标识食品”看起来有戏!
发展“功能标识食品”具有积极意义
食品声称是消费者了解食品特征和功能的重要方式。
今年全国人大代表、飞鹤乳业董事长冷友斌提交了《关于大力发展“功能标识食品”加快推动健康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建议》。基于行业考察,冷友斌建议在目前已有食品类别的框架之下,新增“功能标识食品”类别,并明确“功能标识食品”可以声称功能,包括描述食品所包含的营养或药材成分,以及围绕其相应的功能予以标识等。
卫健委在回复中也表示,发展“功能标识食品”对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助力食品营养健康产业新质生产力具有积极意义。
据庶正康讯了解,目前我国的食品声称主要包括保健功能声称和食品营养成分声称。
根据《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会同我委、国家中医药局开展保健功能目录管理。
在保健功能以外,目前国际允许的食品声称主要包括食品营养声称、食品功能声称、降低疾病风险声称等。我国允许对食品营养成分进行声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的有关要求。
庶正康讯科学与法规中心负责人李芃表示,目前食品中营养成分功能声称主要聚焦在营养强化食品上,仅包括蛋白质、脂类、碳水化合物、矿物质、膳食纤维、维生素等。
以“食药物质”入手探索“健康标识”
图源:pexels
冷友斌建议,通过明确分类,开展试点、产学研合作等助推“功能标识食品”发展,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营养的需要,加快推动健康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为此,今年5月,卫健委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认为,黑龙江省具有食品产业基础好、食物与中药材资源丰富、地方重视食品产业发展等特点,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具备较好条件;考虑先从已批准的食药物质目录物质入手,探索采用食品数字标签的形式来体现“健康标识”。目前,正积极协调各相关方面推进试点工作。
卫健委还在回复中表示将积极协调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指导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局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以“小切口”方式探索经验后逐步推开,引导促进功能性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这些回复事关“食药物质”发展
卫健委在近期的答复中多次表达了对推动药食同源产业发展的积极态度,部分回复已经落实如8月底已公告新增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4种食药物质。下面整理了一些近期的回复内容:
01 完善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是我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并据此动态修订调整食药物质目录。
三是我委与市场监管总局已就保健食品安全性审查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就统筹推进食品营养声称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研究等工作达成共识。
02 积极支持吉林等地大力推动林蛙油相关食品产业发展
03 积极支持“辽五味”纳入食药物质目录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可以按照《规定》,结合本辖区“辽五味”实际食用情况,组织开展相关食品安全性研究,符合食药物质目录管理规定要求的,可按程序向我委提出增补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并提供相应材料。
04 开展全植株、全参龄人参入食的相关前期研究
2012年,原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规定其来源为“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2023年7月,我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赴吉林延边州开展人参相关问题专题调研,实地了解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情况,听取行业企业意见建议,并结合调研情况指导吉林方面开展全植株、全参龄人参入食的相关前期研究。
05 尚不能排除长期食用三七对特殊人群的潜在风险
2023年,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向我委提交了将三七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相关材料,经组织专家论证研究,认为尚不能排除长期食用三七对特殊人群的潜在风险,暂不建议将三七纳入食药物质目录。三七已被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可以用于相关保健食品生产。
总之~
卫健委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大食物观”和高质量发展理念,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动态修订完善食药物质目录,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基础上,努力提升营养健康高线,积极支持地方和行业通过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食药物质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