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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药监局与省营商局(大数据局)联合印发《推进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制定《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事项清单》,涵盖省本级、市级和自贸区各层级事权,除特殊药品审批外,42项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证照电子化。二是完善电子证照库数据采集,电子证照的生成、延续、变更、注销与相应事项办理同步完成、数据同步更新,并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云平台对外统一公开。三是明确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再提供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