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卫药食字[2021]22号]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建立江西省铁皮石斛、杜仲叶、灵芝开展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我省铁皮石斛、杜仲叶、灵芝开展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试点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组成。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3人,由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省卫生健康委药政食品处,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食品抽检处、行政审批处,省中医药管理局产业促进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处室要明确本部门负责联席会议相关工作的责任领导及联络员,确保联席会议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药政食品处,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药政食品处、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省中医药管理局产业促进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小组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关于江西省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意见的函》《关于江西省开展铁皮石斛、杜仲叶、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的复函》精神,联席会议下设2个专项工作小组。
(一)安全监管小组(组成: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食品抽检处、行政审批处),负责试点企业准入、企业反馈信息的汇总整理,以半年报告的形式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风险管控小组(组成:省卫生健康委药政食品处,省中医药管理局产业促进处,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食品抽检处、行政审批处),负责收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汇总的风险监测信息,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通报及会商;若出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组织专家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通知后,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集相关部门单位责任领导、职能处室、联络员开会,分析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下步整改措施。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并根据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参加。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下发至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会商制度。建立联席会议会商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对食药物质管理试点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制度建立、方案制定、风险排查、风险处置等重大问题进行共同研究,必要时提请联席会议审定,确保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更加科学合理。要建立食药物质管理试点风险信息报送汇报、把关、上报制度,对部门单位提报的信息,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审核后方可报送。
(三)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监管小组按季度组织属地监管部门收集试点物质种植、生产、市场、消费者反馈信息,以半年报告形式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原料及产品的,应及时管控处置,并将相关处置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风险监测小组按月收集试点区域食品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放射性污染及相关食源性疾病监测结果,整理分析并研判试点物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报送安全监管小组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试点食品生产、经营、消费、风险监测、研判会商、评估考核等情况形成报告定期报省人民政府、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专项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食药物质管理试点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工作措施或提出工作建议。要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及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全面提升试点工作效能。
附件:江西省铁皮石斛、杜仲叶、灵芝开展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江西省铁皮石斛、杜仲叶、灵芝开展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
李秋根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梁卫光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洪 珺 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刘思海 省卫生健康委药政食品处处长
汪 亮 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处长
刘希伟 省中医药管理局产业促进处处长
刘海刚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处长
张忠文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处长
李 峰 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处长
刘瑞刚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处二级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
刘思海 省卫生健康委药政食品处处长
汪 亮 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处长
刘希伟 省中医药管理局产业促进处处长
各部门联络员:
郑 清 省卫生健康委药政食品处四级主任科员
吕雪金 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副处长
梁 锐 省中医药管理局产业促进处三级主任科员
冯铄涵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一级主任科员
朱 福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四级主任科员
朱巧力 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干部
刘 钧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处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