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获悉,为认真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促进广告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创新,更好地维护辽宁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五方面广告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工作。
重点监管四类保健食品和药品行业虚假违法广告
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和药品的违法广告,从源头根治违法广告发布。
依托养生类节目变相发布,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
未按审查范围、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和药品违法广告。
含有“说明治愈率、有效率、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药品广告。
重点监管四类中医药行业虚假违法广告
未经审查批准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
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含有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的中医医疗违法广告。
发布广告内容与审查批准内容不相符、含有虚假内容的中医医疗违法广告。
宣称中医传人、国医世家等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中医药虚假违法广告。
重点监管两类金融行业虚假违法广告
明示或者暗示保本保息、承诺无风险、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期货证券、收藏品类违法广告。
对未来效果、收益等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的期货证券和投资理财类违法广告。
重点监管四类房地产行业虚假违法广告
房地产广告中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宣传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的房地产广告。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楼盘销售信息的房地产广告。
利用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项目形象、环境效果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
重点监管七类涉及教育行业虚假违法广告
儿童眼镜、护眼灯、手机、平板电脑等关乎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产品的违法广告。
民办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报审批机关备案直接发布的教育培训类广告。
明示或者暗示教育培训机构人员参与考试命题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业人士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违法广告。
涉及儿童青少年眼科健康的医疗违法广告。
对升学、考试,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性承诺的违法广告。
教育移动互联网线上盈利性教育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教育培训等违法广告。
含有“学生”“未成年人”等字样的电子烟广告和利用户外牌匾发布的烟草广告。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苏慧婷